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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节 父与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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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鹿城。

鹿庆西端着装有酒菜的盘子,迈着轻缓的步子走进通道,很快看见独自坐在屋里发呆的父亲。

牡鹿部的军事计划失败了。本该是长途奔袭,在牛族人领地内部搅个天翻地覆,然后带着丰厚战利品与大批俘虏胜利返回,现在却变成了损兵折将,侥幸生还逃回来的人寥寥无几。

六千大军出征,只回来十二个人。

鹿庆西这段时间过得很累,倦意无时无刻都在向他展开攻击。最大的问题是不敢睡觉,必须随时等候来自父亲的召唤。父王……哼!老家伙现在变得很神经质,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都能让他神经过敏,觉得四周潜伏着杀手,想要他的命。

生还者带回了鹿庆东的死讯。

鹿庆西对此感到窃喜。他丝毫没有泄密者的惴惴不安,继承顺位向前跨了一大步的狂热刺激着大脑,冲淡了身体的疲惫,神经几乎每时每刻都保持着亢奋状态。他觉得自己活力无限,充满了力量。就在两小时前,他刚离开床铺,留下几个女人如烂泥般呼呼大睡。也许她们是装模作样故意讨自己喜欢,但鹿庆西毫不在意————男人的价值只会在两方面得到体现:一是女人,一是权力。

缓慢的脚步继续往前。他必须在慢速状态下保持平衡,否则装在盘子里的酒会泼洒出来。

这种珍贵之物不能浪费。

距离侧坐不远处的父亲更近了,可以看到他花白的头发,手背上苍老如树皮般皴皱的皮肤。

二哥鹿庆南毕竟是一位王子。牛族人对他还算客气,没饿着,也没有用刑。信使来往于牛族与鹿族之间,父亲与雷牛王很快谈好了赎买价钱:以两千匹棉布为代价,换回了心爱的儿子。

货到放入,这是蛮族的规矩。

从边境到牡鹿城还有一段距离,半夜在野外露宿,有人闯进鹿庆南的帐篷,趁他熟睡之际灌下大量麻醉药,用刀子割走他的男性象征物。

杀人这种事情鹿庆西是不敢做的。二哥一向比自己在父王面前得宠,何况两族赎买已经完成,那样做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。他很感激天浩,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的确足智多谋,他教会自己在二哥的接送人员里安排了几个牛族密探。那些家伙动作敏捷,得手以后迅速离开。现场留下了一些证据,一看就知道是牛族人干的。

一个去了势的二哥,就像雄风不在的阉鸡,永远不可能在母鸡面前扬起头颅“喔喔”叫,只能瑟缩着身子躲在鸡笼角落,慢慢养肥养壮,成为主人口中的美食。

把所有事情都推到牛族身上。这是天浩的原话。

鹿庆西很感慨,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,年轻的磐石寨头领居然有着如此惊人的智慧。无论见识还是对事物的理解程度,远远超过自己的老师,也就是牡鹿族的大巫师。这家伙手段灵活,如果不是亲自与他打过交道,鹿庆西说什么都不会相信这是真的。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生而知之,他们是上天的宠儿,浑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“幸运”两个字。

鹿庆东永远不可能抓住那些逃跑的侍卫,永远不可能尽起牡鹿大军进攻雷牛部落。他没有那个胆量,更没有那个魄力。

父王与自己一样,骨子里有着对于牛族的恐惧烙印。这烙印来源于他的父亲,也就是鹿庆西被夺去王位的爷爷。老牡鹿王是个雄心勃勃的人,曾经有过联合虎族共同歼灭五千名牛族军队的辉煌战绩。他恪守传统,固执的认为应该把牡鹿族现有边界向北面推进,重新夺回几百年前被牛族占领的区域。

牡鹿族王室保留着一张古老的地图。从分界线上看,磐石寨、庆元寨、漳浦寨,甚至包括赤蹄城在内,北方广阔的大片土地都属于鹿族。王室内部甚至还有一种说法:牛族的庆元寨其实是老牡鹿王的出生地,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带兵打回去,所以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。

牛族人强悍凶猛。自从与虎族之间不再联合,老牡鹿王再也没有打赢过。

直到他被鹿庆元砍下头颅,夺走王位。

现在是黄昏。

太阳正从天空中一点点缩减逗留时间,黑暗在屋檐、屋角、阴影等所有背光的位置缓缓聚集。它的面积越来越大,各种不同的影子也在地上拖得越来越长,慢慢汇聚起来,形成一大片吞没光线,笼罩世界的黑色外衣。

鹿庆西在心底发出叹息,同时还有那么一点点惴惴不安的紧张。他把情绪控制的很好,神情有些淡淡的忧郁,端着盘子径直走到父亲面前。

“阿爹,吃点儿东西吧!”

一碗加了肉末的粟米粥,一盘炒青菜,一大块切成片的烤肉。粥和青菜都是厨子刚刚做好,淡热微凉。肉是今天中午烤好,鹿庆西没什么胃口,随便吃了点儿就收走,现在回炉热了一下切片端上……即便是一族之王也不能浪费,何况这还是从豕族那边花了重金买来,有着肥厚油脂的猪肉。

豕族是一个怪异的部族。他们会驯养一种叫做“猪”的动物。这是一种四肢矮壮的厚皮兽,有着长长的獠牙,割开外皮,里面有厚厚的白色肥膘,再往下,才是纤维紧密的红色肌肉层。

豕族的猪并非北方大陆上常见的野猪。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。

鹿庆元偏过头,浑浊的眼睛里目光迷惘,从鹿庆西脸上扫过,落在盘子正中装酒的小陶壶上。

“哪儿来的酒?”

鹿族每年产出的布匹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向狮族换取粮食酿酒。他们用酒向其它部族交换各种生活必需品。粮食是硬通货,酒的价值比粮食更高。鹿庆东虽是族长,每个月享用的酒仍有定额。这是族内大巫与所有高层共同制订的规则,即便是族长也必须服从。

他这个月配给的酒早已喝光。牡鹿族大巫是个心智坚决的人,哪怕是亲生儿子死在面前也绝不会眨一下眼睛,根本不可能在酒类配给的问题上轻易松口。

“……这是……我从外面弄来的。”鹿庆西嗫嚅了半天,没敢直说这壶苹果酒来自磐石寨。

阿浩真的很够朋友。他送了自己好几坛子香味浓郁的果子酒。味道很甜,虽然酒精度数没有米酒那么高,喝起来却很爽口。

鹿庆元抬起头,看了儿子一眼,没有说话,伸手拿起酒壶,给空杯子倒满。

失败的情绪蔓延全身,像病毒一样侵袭着大脑。鹿庆元觉得很悲观,不是完全是因为这次出兵失败,更多的还是来自次子鹿庆南。

一个男人,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……还能算是男人吗?

他不是傻瓜,否则与不可能成为王者,在部落族长这把椅子上一坐就是那么多年。三个儿子私底下的争斗他一清二楚,却从未制止过。

长子鹿庆东实在太厉害了。在他身上,鹿庆元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。干掉父亲上位,这种事情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,谁能保证鹿庆东不会有样学样,给自己来上同样的一幕?

之所以疼爱次子和三子不是没有道理。老二鹿庆南性情直爽,属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类型,很容易掌控。老三鹿庆西心眼虽多,却很胆小,只要大声呵斥几句他就会吓得瑟瑟发抖。与聪明强势的老大鹿庆东比较起来,鹿庆元当然要偏向次子与三子。其实这次出兵他从一开始就存了让长子战死的念头,只是没想到牛族人居然如此凶悍,战斗力简直强得可怕,直接歼灭了整支军队,连老二鹿庆南都活捉到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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